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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備的日常

熏香如風

歷史軍事

炊煙四起,黃狗亂吠,順著夕陽的余暉,將目光灑向院中那叢怒放的野花,呆坐在廊下的小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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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1章 仁主無敵

劉備的日常 by 熏香如風

2021-11-6 18:54

  季漢三興,始料不及。
  天下有識之士,悉投河北。皇上廣開言路,博采眾家之長。《朝聞日報》,國風民情,壹覽無遺。本以為,天下三分,群雄未滅。少則三五載,多則十余載。皇上方能平定天下,三興漢室。
  不料,形勢陡轉。十載之前,董侯誕生之日。已是炎漢三興之始。彼時,天命所歸,皇上亦蒙在鼓裏。便是董太後本人,亦茫然未知。壹時心軟,誕下無父之子。竟博得壹場,大富貴。
  本欲攜二子,北逃薊國。華雲號上,被何後掠走。又為賊臣董卓,立為漢帝。王太師滅賊,總朝政。欲行撥亂反正,詢問皇上之意。皇上不欲再動搖社稷,董侯得保大位。待朝廷東遷,曹氏父子專權,陷王太師飲鴆伏罪。唯恐曹黨不能相容,董侯引董氏外戚自保。董承遂陰結刺曹同盟,豈料行事不密,為家中食母窺破。食母出身史門,史夫人遂設毒計,端午刺曹,嫁禍董氏。
  至此,董侯出身被破。才有,太皇範太後,增成公審。
  十年隱秘,大白天下。
  董侯竟是,皇上九子。
  今漢代後漢,已有十載。而天下無人知曉。
  誠然,董侯稱帝,不滿五載。言十載前,今漢已代後漢,為時過早。然終歸,有跡可循。
  “代漢者,宗王也。”
  “天行有常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”
  董姝母憑子貴,亦是人之常情。無可厚非。
  唯壹所憾。皇上世間豪傑。恥於涉事人等,代己受過。坐領首謀,自罪君流。三載之間,十萬裏路。如儒宗所言,皇上求仁得仁。董侯母子,非但不為,“負俗之譏”。反受天下所敬。
  只因,皇上自罪。君流十萬裏,前朝往事,新仇舊恨,壹筆勾銷。董侯母子,毋需壹生負罪。
  皇上,至人無己,仁主無敵。
  董侯之事,自董太後始,正應此箴言:“天地之大德曰‘生’,聖人之大寶曰‘位’,何以守位曰‘仁’,何以正人曰‘義’。”
  早膳畢。皇上升閣理政。無極殿中,群妃陸續,起身離去。初為人母,則入東宮,哺育幼子。珠胎暗結,則回寢宮,安心養胎。若兼宮職,需入各署,治事理政。無事壹身輕,相伴遊玩內宮。若有昆弟外家(娘家)遣使,亦需入南宮披香殿,受家門覲見。宮中後妃,壹日之中,各行其是。
  試想,壹裏之回,九重錯落,太上皇宮。亦是雄城壹座。養尊處優,居安思危。亂世容身,妾復何求。
  皇上君流之前,除去九九重陽大婚。初開秋闈,亦是重中之重。
  三季春闈,擇天下才女,充填南宮少府。並廣擇女校良師。三等女博士,助國中女子求學風行。時,海內大儒,早有先見之明。三載之內,皇上必開秋闈。
  果不其然。
  春秋二闈,擇優而仕。事關國策,茲事體大。不可不察。況皇上君流在即。今季不開,又遲三載。自興五帝之學。莘莘學子,苦讀數載,皆翹首以盼。蹉跎三載,二千及冠無望矣。
  瑞麟閣。
  皇上已命右相,效春闈,設秋闈之制。
  亦行初試、復試、殿試,三等。由儒宗攜國老命題。皆出五帝之學,《大百科全書》。與春闈不同,皇上並未參與命題。此亦是皇上,刻意為之。治國安民,按部就班,循序漸進。不宜出奇制勝。
  此好比,萬丈高樓平地起,斷不可偷工減料。
  究其原因。今時不同往日。謂“打江山易,守江山難”。須知,季漢已興,天下既定。關東雖亂,然必不可長久。待皇上歸來,必興百萬雄師,壹統天下。百廢待興,安邦定國,守業之重。怏怏上邦,居中守正。切莫,兵行險招。
  唯恐命題外泄。皇上已命儒宗,十倍命題。秋闈前三日,由太皇太後並太上皇後,抽題。交由門下報館,刊印成卷。刊印期間,封門閉館,自報館丞陳琳以降,館中屬吏,皆不得擅離。待初試畢,再開館放行。復試前三日,再循此例。殿試乃皇上,當堂命題。士子前十,當堂答題。
  由萬石國老,擬定三甲。皇上禦筆,圈出魁首。
  如何授官,亦效春闈。擇優取士,名入復試,稱“茂才”:“舊制,光祿舉三署郎,以高功久次(資歷長短)、才德尤異者,為茂才四行。”
  舉孝廉茂才,多先授郎官,入朝歷練,假以時日,再外放為官。
  秋闈亦循此例。初試為茂才者,先入五尹十守,二十壹署寺,為二百石屬吏。以備積功遷官。
  百名以內,授比三百石守令,稱“進士”。《禮記·王制》:“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,以告於王,而升諸司馬,曰進士。”儒宗註曰:“進士,可進受爵祿也。”
  《禮記·王制》:“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,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,曰造士。”疏曰:“學業既成,即為造士。”《漢書·食貨誌上》亦有:“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,學於大學,命曰造士。”
  又《禮記·王制》:“順先王詩、書、禮、樂以造士。”儒宗註曰:“順此四術而教以成是士也。”
  因武功爵,壹級曰造士。故秋闈棄之不用,改稱“茂才”。民間亦多稱“造士”。“造士之秀”,稱“進士”。造士、進士,與“舉茂才孝廉”,“光祿四行”等同。並非官職實授。亦無品秩之說。好比進身之階,仕途之始。不舉茂才孝廉,不入仕途,不得為官。
  郡國並行,家國同構。察舉、科舉,雙軌並行,亦是情理之中。循《薊法》,名臣宿吏,守通都大邑,興國有功者,加秩比二千石“光祿大夫”。可向太上宮府,舉“光祿四行”。
  又如,甄都天子,“九月甲午,試儒生四十余人,上第賜位郎中,次太子舍人,下第者罷之”。此亦可視作,科舉取士。
  十名之內,授比六百石守令,稱“博士”。位列三甲,受比千石守令,尊“博士祭酒”。獨占鰲頭,壹鳴驚人者,授比二千石高俸。達成二千及冠。
  皇上於萬石之上,增秩萬石君。太上宮府,足有高俸,虛位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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